金融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通过国家专项评估

发布时间:2019-06-04浏览次数:357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我校金融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参评,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评估范围为2014年获得授权且未调整的学位授权点和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具体评估指标与内容由学科评议组、教指委结合人才培养特点分别制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的《关于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两年的整改,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纳入省级统筹增列,不得用于本次被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