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良师益友——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7浏览次数:820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为进一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良师益友——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岗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兼职研究生导师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时间

2018418日至531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熟悉国家招生政策,胜任考试招生工作。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4.近五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本次参评资格:(1)有停招记录的;(2)以第一责任导师身份未完整地指导过两届研究生的;(3)本人或所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4)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抽检中出现不合格情况的;(5)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6)本人或所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其他重大不良影响行为的。

四、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良师益友——优秀研究生导师奖”名额为全校推荐候选人总数的60%左右。

五、评选程序

1.各教学院部按照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民主评选,根据候选人推荐限额(附件1)要求,择优进行推荐。确定拟推荐对象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教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全校联评,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认真组织初评推荐工作,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查、优中选优,切实将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深受学生爱戴的研究生导师推荐上来。

2. 各教学院(部)按照要求填报《第五届“良师益友——优秀研究生导师”候选人推荐材料》及《第五届“良师益友——优秀研究生导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所有材料都必须按规定准确、如实填写,各单位要对推荐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请于430日之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人:马灯秀,联系电话:0532-86981630 ,邮箱:yjsxw@upc.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马灯秀0532-86981630

毕    0532-86981515

附件:

附件1:第五届“良师益友——优秀研究生导师”候选人推荐限额.doc

附件2:第五届“良师益友——优秀研究生导师”候选人推荐材料.doc

附件3:第五届“良师益友——优秀研究生导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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