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7浏览次数:2491

各学院(部):

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529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切实做好“三助一辅”工作,现对2017年下半年的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申报

1助教工作,由主讲教师根据完成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申请设置岗位。各学院(部)助教岗位的设置课程总学时数见下表:


学院

本科生课程助教学时数

研究生课程助教学时数

地学院

1296

336

石工学院

1296

336

化工学院

1296

336

机电学院

1542

144

信控学院

2560

154

储建学院

2148

144

计通学院

2796

196

经管学院

384

196

理学院

7656

584

文学院

144(新生讨论课)

272

马院

144

144

合计

21262

2842

2助教岗位设置课程要求: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程、硕士生的部分基础课、研究性课程。通识类课程、实验课程原则上不安排助教。

3、每位教师每学期原则上只安排一位助教,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安排。

4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本科生课程:20/每学时,研究生课程:30/学时,每学期最高上限为2000元。学校和聘岗教师分别承担50%的助教岗位津贴,教师承担部分需经财务处发放给学生。

5、符合申报要求课程的任课教师请认真填写表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课时的统计必须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一致),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学院审核汇总(总学时不超过分配学时),于2017921日(周四)1100前将表4《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6、研究生院、研工部审核确定后,公布全部助教的设岗名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聘任。助教研究生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主讲教师的岗前培训。原则上研究生只能申请低层次学历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助管岗位的申报:

1、助管岗位数分配(不含兼职辅导员名额):

学院

地院

石工

化院

机电

信控

储建

计通

经管

理学院

文学院

马院

体育

名额

7

7

7

6

4

4

4

4

4

4

2

2

2、机关挂职锻炼岗位人数分配:

  

序号

单位名称

挂职岗位名称

岗位人数

1

学校办公室

秘书科助理

1

2

学校办公室

综合科助理

1

3

党委组织部

微信平台开发维护助理

1

4

党委宣传部

新闻网网站设计助理

1

5

党委宣传部

新闻网编辑

1

6

党委宣传部

校报编辑助理

1

7

统战部

统战部助理

1

8

公安处

办公室兼档案员

1

9

审计处

内部审计

1

10

后勤管理处

研究生信息员

1

11

科技处

科研助理

1

12

科技处

专利申请助理

1

13

科技处

科研管理科助理

1

14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助理

1

15

招标办公室

档案管理助理

1

16

教务处

实践教学科助理

1

17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发展服务助理

1

18

教务处

学籍管理科助理

2

19

网络及教育技术中心

行政管理助理

1

20

网络及教育技术中心

网络教学平台技术助理

3

21

合作发展处

校友工作办公室助理

1

22

合作发展处

合作共建办公室助理

1

23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办公室助理

1

24

国家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助理

1

2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交流科项目助理

1

2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项目助理

1

27

校团委

书记助理

1

28

人事处

师资办公室助理

1

2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助理

2

30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助理

1

31

学位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助理

1

32

研究生专业学位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助理

1

3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办公室助理

2

34

研究生档案室

办公室助理

1

35

档案馆

办公室助理

1



合计

40

  

  

3、研究生自行向设岗部门申请,设岗部门择优选聘。各部门汇总所聘人员信息,填入表6《研究生助管岗位聘用汇总表》,于2017921日(周四)1100前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任课教师认真阅读本通知,按要求核定学时,对于学时数与教学大纲不符合者不予设置助教岗位。

2、助教岗位设置申请每学期一次,一般在每学期初进行;助管岗位申请每学年一次,每年9月份进行。

3、各单位在交相关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zhousg@upc.edu.cn

4、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三助一辅”工作纳入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根据工作需要,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切实发挥“三助一辅”工作的育人作用。

附件:1、“三助一辅”管理办法.doc    2、研究生“三助一辅”相关表格.rar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9-7